怎样避免二手房交易陷阱,如何规定的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一、二手房交易的陷阱的防范方式是:
(1)在签订买卖合同前,购房人应至房屋所在区域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状况调查,以确定该房屋是否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
(2)查看产权证,确定其房屋类型;
(3)根据产权证或其他法律文件如预售合同确定产权人;
(4)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时应对付款流程作出明确、具体的约定。
二、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避免二手房交易陷阱,需要掌握以下内容:
1、明确交房时间,对于交易中的细节必须在合同中标准;
2、对于所有权的真实性一定核实;
3、买卖双方在合同约定时最好清楚标明各方的责任义务;
4、合同中约定出售房屋的面积应以现在的产权证上注明的为准,其他面积不计在内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